镇江市中医院发生腐败窝案 原院长受贿137万获刑11年
“东窗事发”后连夜转移赃物现金名表等装满两大旅行箱
镇江市中医院发生腐败窝案,原院长受贿137万获刑11年
中国江苏网7月8日讯 近日,随着江苏省镇江市中医院原院长王小平,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这起涉及8人的医院腐败窝案暂告一段落。现代快报记者从镇江市检察院获悉,镇江市中医院原院长王小平在得知行贿人被检察机关调查后,连夜转移家中的贵重财物,名表、现金、首饰等装了满满两大行李箱。最终,法院认定王小平受贿金额达137万元。
通讯员彭莉韩伟 现代快报记者陶维洲
一封举报信揭开医院腐败窝案
去年2月,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安徽省亳州市瑞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亮为销售中药材,长期向镇江市中医院有关人员行贿。经过初查,办案人员发现举报信内容大部分属实。
于是,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检察机关首先对张亮展开调查。面对办案人员出示的相关证据,本来不肯松口的张亮只得承认,自己为了销售中药材,从2008年开始一直到2014年春节前,累计向镇江市中医院部分领导行贿共计56.38万元,其中大部分钱物都送给了时任院长王小平。
检察机关随即对王小平展开外围调查,同时根据张亮供述,对镇江市中医院药剂科时任科长袁武军立案侦查。袁武军很快交代了利用负责药品采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5.2万元的事实。
连夜转移两行李箱贵重财物
听说张亮被检察机关调查的消息后,王小平大为紧张,连夜转移家中的贵重财物。欧米茄手表、十多万现金、几万元的购物卡、金戒指、象牙手镯等都被王小平装进了行李箱,整整装满了两大箱。天还没亮,他便迫不及待给医院基建办主任施某打电话,让其来家中取走两个行李箱代为保管。
去年4月21日,京口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小平立案侦查,并果断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面对检方的讯问,王小平一开始保持沉默,更没有提及转移财产的事。
很快,王小平的独生女儿进入了侦查人员的视线。王小平女儿到苏州上大学,读的是学费最贵的中德合作办学工商管理学专业,其中有一年是在德国就读,仅学费就6千欧元,住宿、生活费用全部自理。女儿大学毕业后,王小平又送其去英国读研究生,在没有奖学金的情况下,他又为女儿投入高达几十万元的学费生活费。女儿毕业后,到北京找工作,王小平又斥资400多万元给女儿买了一套百余平方米的商品房,还配了一辆20多万元的车。
如此巨大的支出,显然和收入不匹配。最终,王小平交代了受贿13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其家中还有近一百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药剂采购链牵出更多涉贿人员
根据王小平的交代,镇江市中医院整条药剂采购链上更多涉贿人员暴露出来。
随后,镇江市中医院药械科前科长刘必武、药剂科采购员张艳惠被检方立案侦查。经查,刘必武于2005年至2011年5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医院药品、医疗设备采购等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17.4万元;张艳惠于2007年至2012年期间,在担任镇江市中医院药械(剂)科采购员期间,利用负责药品采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9万元。
紧接着,医疗设备销售经理孙俊和医药公司销售员张怀申相继落网,他们在销售医疗设备、提供技术服务或是销售中草药的过程中,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同程度地向采购链上的各人行贿。至此,京口区检察院在镇江市中医院系列腐败窝案中共查办8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今年6月19日,王小平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在此之前,袁武军、刘必武、张艳惠因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年、5年;张亮、张怀申、孙俊因犯行贿罪被判处1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缓刑;安徽省亳州市瑞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
反思
“能人腐败”需长效监管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2年以来,镇江市检察机关相继开展打击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30件44人。
据京口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基层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最大特点是,“能人腐败”现象突出,受贿人员多为高学历、高职称的业务骨干,涵盖了院长、副院长、科室主任。“这些人作为专家和负责人,对本单位、本科室的药品、器械使用、评价和推荐起到关键作用,容易成为医药代表行贿的‘主攻’对象。”检察官说,比如王小平,他不仅是主任医师,又是江苏省中医学会针灸学会常务理事。
京口区检察院预防局局长戴志刚认为,要预防此类案件发生还需着力健全权利监督长效体系。比如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基建工程发包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关键人员,制定切实可行又可具体操作的防范制度,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良性工作机制。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