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实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标准化管理

13.04.2016  16:09

                  日前,镇江市司法局制定出台《镇江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在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基础上,全力提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打造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品牌。

              《办法》规定,考评采取辖市区司法局、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四位一体”综合计分评价法。根据不同层次,分别明确考评内容,按15%、15%、20%、50%权重计入总分。根据《办法》,考评内容共计31项。对辖市区司法局和司法所加强工作指导、管理督查、测评考核,对村(社区)注重工作协作提出了具体详细要求;同时对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内容进行了明确,将工作对接协调、服务次数和项目、重大法律事项处置、工作日志记载、工作总结调研以及群众满意度测评等纳入考评内容。《办法》还就法律顾问工作纪律作出规定,对“为顾问村(社区)提供的法律服务不及时或未提供法律服务,贻误工作,造成顾问村(社区)经济损失”等8种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结果将与年终评先及法律顾问补贴发放挂钩。排名列最后一名并且得分在70分以下的地区单位须向镇江市局党组作出专题报告,排名列最后10名并且得分在70分以下的法律顾问取消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