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句容市扎实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01.03.2017  01:04

      近年来,镇江句容市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地位,夯实举措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促进教育公平。
  倾力“补充师资”。建立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按照“退补相当”原则,核定需求计划,组织乡村教师招聘工作;做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定向培养师范生毕业安排到乡村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编制调配向农村边远学校倾斜;保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强化教师考核评价、评先评优、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等工作。
  合力“双向流动”。完善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的长效机制;采取片区共同体管理、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建立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特殊津贴制度;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在身体条件允许和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到农村学校支教讲学。
  强力“内涵提升”。采取网络研修、送教下乡、跟岗实践、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实效性;实施乡村教师和校(园)长“领雁工程”、“助力工程”等;组织乡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兼职教师培训;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参照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做法,适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开展“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对教师提供优惠待遇和物质奖励。
  聚力“待遇倾斜”。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师资短缺的乡村学校教师倾斜;保障乡村教师工作补贴应享尽享;完善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建立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职称评审办法;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以及由组织选派参加援外、援藏、援疆,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务(职称)和专业技术岗位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