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把评判权交给群众

12.02.2015  11:58

周五下午,京口区检察院监察室主任凌志祥带领各部门兼职纪检监察员一同走进该院办案区询问室,从身上掏出钥匙打开了挂在墙上的意见箱。 

下面我将《被询问人员意见表》反映的内容进行统计,请各位进行监督!”凌志祥说,“被询问人对本次询问评定等级为‘满意’,同意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这是该院《执法办案社会评价工作实施办法》颁布以来,凌志祥每周的例行统计——收集各类意见反馈表。凌志祥说,意见箱不仅是办案区的这一个,控申信访接待大厅、案件管理中心、律师接待室、谏壁检察室都设有意见箱,目前,他已收集到各类意见表共计160余份,反馈信息达200余条。 

我院倡导‘在群众目光下办案’已有三年时间,群众给我们提出了不少建议,但如何让发声有力,是接下来工作的重点。”凌志祥说。 

因此,京口区检察院针对不同主体,围绕执法办案各个重点环节分别设计了《被讯问人员意见表》、《被询问人员意见表》、《公开审查、听证参与人员意见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表》等表格,让群众全面、自愿地对办案人员执法行为和工作作风提出意见、作出评价。 

同时,职务犯罪案件判决后,该院纪检监察部门还会对案发单位进行一案一回访,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规范、文明、公正和办案人员遵守《镇江市检察人员行为约束规定》的情况进行收集,并由案发单位填写《检察人员检风检纪监督表》进行反馈。 

这些表格的反馈信息只是一部分,我们的门户网站、微信、微博都建立了意见收集专栏,您足不出户都能给我们提意见。”凌志祥向记者介绍。记者随即打开“京口检察在线”官方微信,在“服务大厅”拉出“留言板”子菜单,“很及时、很便捷、细微之处暖人心!”记者刚评价完,凌志祥的手机“”地响了一声,信息完整无误地出现在他的手机上,他便立即在意见统计表中记录下来。 

现在,群众满意度对检察官们来说是标准,更是鞭策。记者了解到,京口检察院将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评定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级,记入检察人员执法档案。按照“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对评定为“满意”的予以褒奖;对群众意见集中或社会评价差的检察人员,在调查核实后,视情离岗培训或调离工作岗位;对存在执法不公正、不规范或执法瑕疵的检察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改,并向提出意见建议的人员反馈,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每一件工作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 

这一做法,旨在把对我们工作的评判权交给群众,用主观民意调查反映群众真实感受,用客观统计指标衡量检察工作成效。”检察长方红卫如是说。  (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