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戴楼镇“五措并举”确保秸秆禁烧禁抛

29.05.2015  09:15

  夏季秸秆禁烧禁抛暨综合利用工作已经开始,作为金湖县西大门的戴楼镇地理位置特殊,秸秆禁烧工作战线长、任务重,但是经过几年的工作经验,戴楼镇秸秆禁烧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标准不降、处理措施更强,确保共同打好夏季秸秆禁烧这场硬仗。 

  抓宣传。宣传到位,事倍功半。在宣传上严格做到力度不减、措施不减、声势不减,在全镇范围内形成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充分挖掘、整合宣传资源,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有力的宣传,把禁烧工作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变不让烧为不想烧,变不敢烧为不愿烧,从思想上有一个新的跨越。 

    抓还田。坚持“堵疏结合”,推进秸秆全量还田,对没有安装粉碎装置的收割机一律禁止下田作业,收割留茬一律在10公分以下,同时对收割后的田块及时给予耕翻,有条件的及时上水,及时栽插,推动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抓防守。夏季禁烧将继续采用“网格化管理”的模式,各班子领导对本村居禁烧工作负总责,村总支书记是本村居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靠前指挥、到岗到位。同时,发动村干部、小组长的积极性,采取划片包干的办法,让专人包地块、包户,把禁烧责任分解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户,从而建立起禁烧工作的联动体系,确保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抓督查。严格按照“工作力度不减,处罚标准更严,组织措施更硬”的原则,加大督查力度,每天汇总情况并上报主要领导。重点督查相关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发现火情,要做好记录,及时下发处罚通报。在督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焚烧现象,将严格按照奖惩规定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抓考核。该镇党委、政府仍然按照《秸秆禁烧考核办法》和《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奖罚。凡发生秸秆、杂草、垃圾焚烧的,对村居和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凡发生大面积焚烧的,要追究村居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于故意纵火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有关规定,立案查处,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