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百姓慧眼识骗局,尽职尽责维护公民利益。”这是5月13日下午,一起诈骗案被害人张翔送给泗阳县检察院锦旗上的19个大字。
张翔遇到了什么骗局?检察官如何维护他利益的?原来,2013年底,在外打工三年的张翔打算回家创业,见同乡纺织个体户倪大宝发展的很好,便请他帮自己买两台机器,打算也开办纺织厂。不料倪大宝拿了张翔30万钱款之后,以5万元一台的价格买了6台翻新机,将其中两台以每台15万元的价格给张翔,自己私吞了另外4台。张翔的纺织厂开工后,发现机器老是故障,内部多处还锈迹斑斑,电脑芯片也有重新焊过的痕迹,才意识到被骗了。而此时倪大宝已经不知去向,张翔只得报警。
倪大宝归案后,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将其移送泗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该院承办案件的公诉科长林红霞和检察官林啸面前,倪大宝辩称自己只想带着张翔一起发财,不存在诈骗的“主观故意”。因此,只有证明倪大宝“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才能攻破其辩解。为此,两位承办人多次询问被害人张翔,了解案件细节。调查发现,倪大宝伪造了两台全新绣花机价值30万的购销合同和30万元机器款的发票。查阅倪大宝厂子资金往来账还发现,倪大宝外债累累、入不敷出。种种证据足以证实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面对检察官的层层质问,倪大宝终于低头认罪。
经该院提起公诉,今年4月16日,泗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倪大宝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为表示对办案检察官的感谢,张翔特意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