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做好事可领“雷锋卡” 能享受10项社会服务

23.03.2015  21:21

龙虎网讯 3月23日下午,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初级中学大礼堂,初一学生杨颖从城东派出所所长曹旭手里领到了一张“雷锋卡”。当天,百余名学生和社区居民见证着6名好人领取“雷锋卡”发放的幸福时刻。

拾金不昧、见义勇为、义务巡防、纠纷调解、提线破案、助人为乐,六种善举无论你做了哪一种,都可领到相应的一张‘雷锋卡’,凭卡享受10项社会服务。”曹旭说。首次向6名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者发放“雷锋卡”,是针对去年11月份来辖区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给予表扬和鼓励。

做了好事,能领“雷锋卡”,还能享受10项社会服务,这样的创意出发点是什么?曹旭说,经常会有好心人将捡到的失物主动交到派出所,将迷路的老人扶送到派出所。以前,民警除了给予拾物者登记、代表失主和迷路者的家人表达谢意外,没有一点其他“表示”。还有,社区内长年活跃着义务巡防、调解纠纷的志愿者,默默做好事,不求回报。如何放射“好人效应”,让几棵“”长成一片“森林”。他思来想去,决定给好人一定的奖励。

曹旭的想法得到姜堰中医院负责人的赞成,愿意给“好人”提供一年的免挂号费服务。姜堰新华书店负责人听到消息后,表示愿意给“好人”打出85%的一年购书优惠;姜堰公交公司给予一张100元公交卡的奖励;姜堰人民商场给“好人”赠送一份精美的礼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姜堰分公司办理一年内每月1G免费流量……“这些优惠或奖励条款,都被印制到了一张卡片上,取名为‘雷锋卡’。”姜堰区公安局副局长拜志强说,还有好多单位,正在积极洽谈中。“大家都愿意献出一份爱心,支持好人善举,传播正能量。

57岁的丁金林原是一位下岗职工,10多年前,在政府等部门的帮助下,开办了姜堰城区坝口报刊亭,靠卖报刊维持生活。为感恩社会,丁金林一直坚持做好事,新华日报报多次报道。去年11月27日,丁金林在姜堰曲江楼滨河长廊,看到遛弯跌倒的王老太,毫不犹豫上前扶起,并拨打110;今年1月12日早晨,姜堰经济开发区三舍村47岁的村民王永红到报亭买报纸,边买边哭。丁金林问王永红,遇到什么难事?王永红说,23岁的夏露车祸受伤住院,引发成肺栓塞,随时有生命危险,家里无钱继续医治。“儿子喜欢读报,现在只能满足他这个愿望。”丁金林安慰王永红,不要灰心,困难是暂时的。当天中午,丁金林丢下报摊生意,抽空到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送给夏露500元钱。丁金林领到助人为乐“雷锋卡”后,乐呵呵地说,自己只是做了应该的事,没想到,会领到一张“雷锋卡”,能享受多项社会服务。“其实,对我来说,这张卡的荣誉远远高于上面的各种服务。

做好事能领“雷锋卡”,享有物质上的回报,应不应该?引发市民热议。市民马林说,做好事应出于爱心和责任感,如要靠物质奖励来推动,有违志愿精神。市民刘伟生则担心,因为有了一定的利益驱动,就难以保证不出现不诚信的情况,且如何认定也是个问题。也有人质疑,由商家提供奖励,会影响到商家的利润,所以难以长久。

62岁的居民张凤英是姜堰鹏程一品小区居民,去年11月15日,她在姜堰中医院挂号处捡到一只手提包,内有一万余元现金和身份证等钱物,主动求助民警,找到失主。张凤英说,这辈子,她得过不少奖,感觉这次“含金量”最高,最值得珍藏,也是留给子孙一笔“特殊财富”。

我们推行发放‘雷锋系列卡’活动才刚刚起步,今后还要逐步完善,不断丰富‘雷锋系列卡’的内容,真正让好人有好报,让好人效应辐射全社会。”曹旭也说,他们对“雷锋卡”的领取也设定了“门槛”:公民拾取现金300元以上或价值500元以上的物品,3天内主动上交公安机关的,才能领取拾金不昧“雷锋卡”。一年内参加本辖区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五次以上,并在工作中起到关键作用的,才能领取纠纷调解“雷锋卡”。公民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长期遵纪守法,能善于帮助别人,得到社区群众多方好评,且在五年内未受刑事处罚的,才能领取助人为乐“雷锋卡”。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赵晓勇 通讯员 刘永彬 徐跃进

来源: 新华报业网   编辑: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