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销售"美容针"被捕 太仓检察:未检销售按假药论处
小小一支美白针能让你“一夜美白不是梦”,小小几支溶脂针能让你想瘦哪里瘦哪里,有人在微信朋友圈里面销售了这些“微美容”用品,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
30岁的小葛原本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平时对自己的衣着打扮很是讲究,对美容产品自然也小有研究,平时广告里宣传的美容针的效果,更是让她蠢蠢欲动。她使用了这些医美产品后,感觉效果非常好,慢慢地,小葛便萌发了兼职买卖这些针剂的想法,开始在微信圈里结交志同道合的“微友”。懂行的“微友”们告诉小葛,这些美容针剂都大有门道,有瘦脸的、袪痘的、美白的、抗皱的,光是肉毒素就有四五种品牌,还分韩国产的,美国产的。更别提其他韩国产的各种玻尿酸,日本产的美白针等等。去年8月,小葛从微信里认识的供货商那儿批发了一批美容针剂,还在微信里认识了同样干这行的微商周红。周红自己也进货销售,但难免总有正好货品周转不过来的时候。她们俩便商量着一起合作,谁缺货对方就帮着发货,有钱大家一起赚。就这样,小葛利用一部手机,一个微信号,接着来自各地的发货单子,生意开始上了正轨。
可生意刚做一个多月,微信群里就传来了一条“噩耗”,有人因为卖这些出事了。看到消息的小葛立马将家里的美容药品转移到了自己安徽的老家,自己仍在微信上接单,只是让家中的母亲代为发货。
其实她们的违法销售活动早已经进入了相关部门的视野。没等小葛把生意做得更红火,她就被警方抓获了。现场查获的多款美容药品有1万余件。近日,小葛和周红都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太仓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在此提醒,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销售假药也会触犯《刑法》,请商家、个人勿以身试法。(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本文感谢 太仓检察院 王晴雨 潘永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