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警方连续接报多起银行卡、信用卡被盗刷的诈骗案件,针对此类犯罪隐蔽性强,涉案金额较大的特点,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警方提醒如下。
【典型案例】
鼓楼分局鼓楼派出所接到报警称:2016年1月1日早上9时30分起床后,看到手机短信里提示说,自己工行的信用卡在境外消费了1213.52加拿大元。后经报警人向银行核实,发现自己的信用卡确实是被盗刷了。
【补救措施】
当市民遇到此类案件,因及时做好如下补救措施,避免财产损失扩大。
一是当手机收到非本人消费的短信时,应先查看发信人是否是银行客服,不要轻信提醒内容,也不要拨打短信上的咨询电话,避免落入短信诈骗的陷阱,如有疑问应直接与银行客服联系。二是如果是卡丢失时被盗刷的,应立即致电银行客服冻结银行卡,防止进一步遭受损失。如果是卡在自己手里时被盗刷的,也应第一时间致电银行客服冻结银行卡,然后取得证明被盗刷时银行卡在自己手里的证据。取得证据的方法是,就近通过ATM 机查询或者取现,银行ATM 机的查询记录和录像可以作为重要证据。也可在便利店消费,保留好消费凭条,以证明此前异地的刷卡消费不是本人所为。三是之后拨打110报警,取得不在支付现场的证据及报案记录单,为维权准备证据。四是立即联系律师,把可能的风险控制到最小。不要担心联系律师会耽误太多时间,简单的案子,一般律师在5分钟内就能厘清来龙去脉,并给出相应的意见。
【警方提醒】
一是提高警惕。使用自动取款机取款需警惕,最好用手遮挡一下,操作时要留意有无多余的摄像头,防止有人盗取你的密码。信用卡背面后三码是信用卡的“第二密码”,为防止卡片被“克隆”,可以用胶布将后三码盖住。二是分开保管。银行卡和身份证件分开保管,防止丢失或被盗后被人凭身份证冒用银行卡。三是仔细核对。签购单不能随便扔,在商场刷卡消费后,要把签购单的客户联带走,不能随意乱扔,在收到银行对账单后仔细核对消费记录,如果有疑问及时向银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