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检察:“两个会签”规范提高办案质量

06.08.2015  11:41

  近日,江苏省徐州铜山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市出台了《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实施细则(试行)》、《不捕案件跟踪监督规范办法》受到了律师和当事人的好评。 

  铜山区检察院是省检察院确定的“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试点单位,为了更好地探索提高办案质量的方法和途径,该院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并同区公安机关进行磋商,联合出台了《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对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为推动试点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该院还与区公安局会签了《不捕案件跟踪监督规范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对不捕案件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将案件后续进展及时通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不捕案件后续跟踪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