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检察办理首例强制医疗申请案

18.03.2016  14:28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法院依法采纳了区检察院对朱某(化姓)故意伤害一案请求强制医疗申请,作出了对朱某强制医疗的决定。该案是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钟楼区办理的首例强制医疗申请案件。

  2015年4月,涉案病人朱某精神疾病发作,因生活琐事持棍棒、菜刀至房东处,将其砍成轻伤。后经司法鉴定,涉案人朱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且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不能控制和辨认自己的行为。

  钟楼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按照刑诉法及最高检《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立即启动强制医疗特别程序。在确认朱某实施暴力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要求公安机关着重补正朱某可能继续危害社会的证据。同时,通过对朱某在常所有亲属、部分邻居、主治医生以及被害人和其妻子进行询问,全面了解其既往病史和治疗情况。

  经查明,朱某案发前曾多次拿刀欲砍被害人,并在家中常因妄想出的事情而毁坏财物、殴打他人,如不进行及时治疗极有可能继续危害社会,符合强制医疗的法定条件。根据调查结果,钟楼区检察院作出了提起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被害人申请到2000元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