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灿烂开放 兴化检察支持受害人维权获赞

20.05.2015  15:35

  “检察院支持我提起诉讼,我拿回钱后,就购买了金银花苗。我要赚钱供女儿读书!”5月中旬的一个上午,江苏省兴化市城东镇张庄村的一片田地里,金银花灿烂开放,宛如金银并列。花农李红(化名)眼中闪烁着希望之光,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

  谁能想到,眼前这位李红,经历过一场人生的噩梦。

  2013年2月,云南籍的李红离婚后,辗转来到兴化市一家小餐馆里打工,与年幼的女儿相依为命。当年4月,与当地人顾光恋爱。两人恋爱期间,顾光和他的合伙人王进有以做生意为由,向李红借款8万元。

  2014年6月3日,李红女儿患病。李红多次上门催要借款,顾光、王进有两人都耍起了“皮五辣子”(方言:无赖)。尤其恶劣的是,8月1日下午,李红再次去要债,两人避而不见。当晚10点,顾光以还款为名,敲开李红租住的房间,与李红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2014年11月14日,顾光因涉嫌强奸罪被取保候审。

  “除了催要欠款,我还能怎么办?”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此案时,李红痛哭失声。

  问清来龙去脉后,检察官劝导李红通过诉讼为自己维权。

  考虑到李红经济困难,今年1月23日,兴化市检察院通过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为李红指定了1名律师提供援助。1月27日,在检察院支持下,李红向兴化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月12日,兴化市法院就该民事诉讼作出判决。根据两被告实际情况,判决王进有偿还李红8万元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

  今年春节前,李红连本带息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在暂居的村子里租种了2亩地,干起了自己的拿手活——种花。

  “我们云南人天生就会养花,看我的金银花养得多肥,个头多大哟!”李红自豪地笑着,黝黑面颊上映着朝阳的红光。

  闻着金银花的清香,看着微风中轻舞的金银花,回访的检察官祝福李红像金银花一样,熬过了冬天,迎来自己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