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金融弱势群体:享普惠蛋糕莫忘权益保护
8月25日,江苏普惠金融发展论坛在宁召开。专家指出,发展普惠金融,挖掘上万亿“大蛋糕”,更需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普惠金融已成为新的‘蓝海’,有着上万亿的市场空间。”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卞志村说,普惠金融的客户主体,包括小微企业、农业人口等难以获得传统金融服务同时又最需要资金支持的群体。他们在这领域相对弱势,更需要掌握金融知识,有效利用金融产品,防止侵权受到侵害。这些年出现不少打着“数字普惠金融”旗号、借助互联网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的团体,“跑路”现象不时出现,用户信息泄露、丢失、被截取或篡改等案件时有发生,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在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建设普惠金融体系”被首次提出,为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指明方向。卞志村说,传统金融机构将“金融弱势群体”拒之门外,原因之一就是银行和贷款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审慎之下银行不得不拒贷。在建设普惠金融体系过程中,完善征信体系、健全信用管理机制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
在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看来, “金融弱势群体”之所以存在,一是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难以确定授信额度;二是单笔交易规模小、成本高。“传统金融业态下,客服与消费者教育往往需要银行工作人员的大量参与,其营运成本较高,但服务质量及效率很低。”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认为,普惠金融不是慈善和救济,要以可负担成本为有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做到商业可持续;普惠金融不等同于小额信贷;普惠金融不是全民办金融,金融属于高风险行业,发展普惠金融不可偏离实体主业,更不能以投融资中介名义超范围从事金融活动,甚至涉嫌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侵害广大民众合法权益,增加不稳定因素。
据《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报告(2016)》,江苏普惠金融业务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但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和从业人员数占比低于浙江、山东、广东。卞志村说,江苏普惠金融业务仍有发展空间。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应用,为可持续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奠定技术前提,使一些原本无利可图的“长尾客户”成为新的“富矿”。
专家指出,发展普惠金融归根结底在惠民、为民、服务实体经济,中小银行应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相关机制,建立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保障其知情权。
本报记者 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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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