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财政三举措严管农业保险

02.02.2015  14:39

  金湖县2014年全县农业保险金额8亿元,全年保费3800万元;预计2015年全县农业保险10亿,全年保费4100万元。该县为做好2015年农业保险工作,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采取三项举措,以两办文件下发,落实农业保险责任。 

  一是规范业务流程,规范意见中从承保工作、查勘定损、理赔公示、赔款兑付四个方面全面细化每个工作细节,规范每步操作流程,衔接每个工作步骤。特别强调对投保面积在50亩以上水稻小麦及高效农业标的物,必须实地验票。对于有土地承包流转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必须对新增的面积按流转合同进行核实。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政府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及时上报灾情;宣传部门强化宣传力度,提升农民自觉参保意识;农委加强培训和防范措施,及时参与勘损鉴定;审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气象部门加强气象分析,及时发布灾害预报,出具灾害气象证明;财政部门确保保费足额收缴,理赔及时准确,全面实行“一折通”,并实施随机抽查;保险公司严格实行“五公开”、“三到户”、“七步工作法”等程序;明确了7 部门的具体职责及追究责任体系,哪个环节出问题,哪个部门负全责。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从加强协同配合,建立会办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四个方面完善,县监察局全面监督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对理赔款超50万元的,由县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会办,形成会办纪要。年底县政府对有关部门农业保险工作进行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