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律宣传“百姓订制”

13.08.2015  22:10
      “大家伙说说,如果我们检察院搞法律宣传,你们最想了解哪方面的法律知识。”2015年6月17日下午,金湖县检察院派驻宝应湖检察室的干警小何在金北镇一家超市门口,向在那纳凉的十余名群众就该院近期检察宣传的方式、内容等征求意见。

  “现在我们很多农户的农田都承包给大户种植,承包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知识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刚把农田承包出去到镇上工厂上班的老张第一个提问。

  “对对,同时啊,涉农补贴方面的法律政策我们也不太了解呢!”坐在一旁的李大妈急忙补充。

  “何检察官你可不知道,现在我们农村电捕鱼、滥捕鸟、青蛙等破坏生态的现象很严重,老百姓也不知道干啥是犯法,你们可得说道说道。”村名老吴很认真地说。

  “还有啊,你们法律宣传不要放在六月底,那会我们正在农忙呢,等到7月初逢集的时候宣传效果才好呢!”冯大叔对检察宣传的时间、地点还提出了建议。

  大家伙你一言我一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整占据了小何笔记本的3页纸。内容还涉及派出检察室的工作职责、低保补助政策等等。

  “以往我们开展法律宣传,内容和形式都很局限,也不知老百姓真正需要的是啥,这次跟群众交流之后,感觉大家的法律知识的需求是很具体和迫切的。”干警小何深有感触地说。

  小何将村民的意见向各业务部门的同事进行了集中反馈。经过连日的精心准备,并由派驻检察室通知各镇村,向群众“预约”宣传的时间地点。7月初,趁着逢集,该院派驻检察室组织控申、侦防等部门7名干警在该县前锋、塔集两镇开展了一场“量身订制”的法律宣传。

  《派驻检察室工作职责》、《保护野生动物》、《涉农惠农》等8块展板在宣传现场整齐排开,两天时间,共吸引上千名群众前来观看,同时接访12人,提供法律、民生类咨询26件,收集举报线索1件,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同时,该院还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滥捕野生动物现象形成《检察建议》反馈给相关主管部门,并引起了高度重视。

  金湖县检察院别出心裁,按照群众的实际需求开展法律宣传,获得了群众的啧啧称赞。对此,该院检察长葛蕾说:“开展法律宣传的内容和方式从我们检察机关看着办到群众说了算,是派驻检察室发挥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服务群众迈出的一小步,也是我们检察机关转变工作作风为民做实事所迈出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