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看得见的正义”赢得民心 金湖检察公开听证服务司法办案

02.06.2023  10:07

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和质效,全面开展检察证工作,切实让检察听证服务司法办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一年来,该院组织开展检察听证共计29件次,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通过公开听证,倾听多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

就在我家附近的小水塘里,正好家里有旧地笼,想着捕点小螺蛳自己家里吃或者卖点钱买包把香烟抽抽……哪知道这就犯罪了,以后保证再也不捕了,感谢党和政府能对我从轻处理!”在金湖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的一起涉老年人非法捕捞螺蛳案件的公开听证会上,74岁的姚大爷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对老年人实施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通过不起诉公开听证,把法律送到老百姓身边,真正让老百姓知法守法。该院办理的一起涉老年人非法捕捞螺蛳案,被不起诉人姚某已年逾古稀,为了赚点零花钱,捕捞螺蛳,案发后螺蛳全部被放生,犯罪情节轻微。该院来到姚大爷家门口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听证。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姚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是检察机关办案的一种履职方式,金湖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广泛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已经成为常态化办案做法。

一年来,该院把听证会现场搬到了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以这种更“接地气”的办案方式让群众“零距离”感知检察机关办案全过程。

听证会现场“面对面”释法说理

办案过程中,该院发现部分农村老年人还存在“小偷小摸不算偷”“捕鱼摸虾不算啥”的老旧观念,组织检察官为当地村民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提升村民遵纪守法意识。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不断加速,老年人实施的轻微刑事犯罪,愈发成为社会问题。检察机关结合天理、国法、人情,让冰冷的法律条文可感可知,彰显司法的温情。同时,注重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小案办出了大意义!”受邀参加听证会的金湖县人大代表王辉对检察院的做法表示赞同。

回应关切一线展现担当

金湖检察深入开展回应关切、网上听民声活动。活动中,检察官结合具体案件以案释法,向群众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对检察机关这种“看得见、听得懂、能评价”的司法办案和主动上门普法,现场群众纷纷点赞。

金湖检察院还注重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最大程度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通过不公开听证,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无痕”回归社会。2022年,该院在全面审查案件的基础上对4件4人次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不公开听证,在充分听取听证员、办案单位、法援律师意见基础上分别依法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要带着深厚感情和特殊责任,在大兴调查研究中把‘四下基层’发扬光大,在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中争优、争先、争效,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金湖,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检察长周海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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