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强监管 优服务 促进房地产开发产业健康发展

17.09.2015  13:48
 

今年以来,金湖县房地产开发投资10.91亿元, 同比下降9.4%;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4.03万㎡,同比下降59.8%;商品房施工面积122.2万㎡,同比增长28.3%。批准预售商品住房上市量24.85万㎡,同比增长97.3%;商品房竣工面积10.82万㎡,同比下降32.5%。全县商品房销售量20.7万㎡,同比下降8.5%;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4119元/㎡,同比增长2.1%;商品房、商品住房销量及商品房价格均呈下降趋势,商品住房价格略有上升;商品房和商品住房处于供大于求状态,全县商品房和商品住房存量可以满足居民购房的需求。

基于当前房地产业市场形势,住建局将从加强监督管理和优化服务上着手,促进房地产开发产业健康发展。主要是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督促各企业售楼现场公示制度长效化,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针对企业资质管理的问题,对到期不主动申请办理资质延期的企业,将发警示函并通报,对催告无效的企业,依据江苏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细则,暂停其所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继续做好预售资金管理,确保商品房销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月报统计是住建局主管部门全面了解房地产开发情况的重要手段,该局要求各开发企业每月及时、准确的将各项数据上传,以便掌控楼盘开工建设和预售情况。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做好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房屋质量投诉接待等工作,及时为购房户办理产权证件手续,努力让百姓购上放心房。在服务上,住建局大力推行101%服务,按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的房交会,为开发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信息交互平台,活跃房地产市场;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开展正面宣传,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市场变化,调整供应结构,提高商品房品质,提高售后服务质量。(金湖县住建局:韦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