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金湖县家庭农场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引擎”

05.01.2016  10:10
        首先引导适度规模经营。金湖县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促进机制,创新和规范引导土地流转,提高土地流转质量和流转合同签订率,规范合同内容,确保真实反映流转双方意愿。引导家庭农场主根据自身实际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从调查来看,300亩左右为宜,最好不要超过500亩。
        其次是推进农场集群发展。推进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的同时,围绕淮金线等重点区域,开展农场集聚区建设。积极引导同类产业家庭农场向集群靠拢集中,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抱团发展、集聚创业,按照“统一产业规划布局,统一基础设施配套、统一生态生产标准、统一全程社会化服务”的思路,着力建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解决一家一户“想办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实现家庭农场发展整体式推进。同时积极探索“合作农场”、“公司+家庭农场+基地”等模式,一方面更充分发挥家庭农场的效益,另一方面降低家庭农场的经营风险,进一步提升家庭农场组织化程度。
        再次是强化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补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支付土地租赁费用等生产性投入。同时,财政扶持项目优先安排,以帮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二是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在不违反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好家庭农场的扩建、新建项目用地,解决粮食仓储问题,各项费用执行最低价。三是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简化贷款手续,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对资信好的家庭农场提高授信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