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国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20.11.2014  12:20
            金湖县国税局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在为小微企业做好企业所得税减免工作的同时,从10月份起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本次增值税免征新政策落到实处。初步统计可为近千户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近百万元。
   该局一方面加强税务干部政策培训力度,提高政策执行的正确性和一贯性。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大厅等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该局按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要求,通过简并征期和报送资料等方式优化申报征收程序,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做好小微企业的日常税收征管及纳税辅导工作。同时强化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杜绝随意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定额或者变通执行政策等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