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发展】金湖县司法局“四扶持”强化社会组织建设

21.02.2017  04:34

2016年,金湖县司法局通过“四个扶持”,强化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建设,全年建成各类社会组织19个。

一是组建扶持。 先后组织三批人员赴清河、盱眙等地学习借鉴当地社会组织建设做法,并做好与卫计、民政、财政、宣传等部门协调和沟通,争取部门支持配合。同时强化社会组织建设的宣传引导和业务培训,并对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给予资金扶持。

二是运转扶持。 对最先建成的荷都普法艺术队给予办公场所、设备和设施的扶持。同时表示,只要是建成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的,由县局帮助协调相关办公场所,并对办公设施给予一定的补贴,使社会组织实现实体化运作。

三是活动扶持。 明确法宣、法服、社矫、调解、基层等科室做好与各类社会组织的对接工作。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列出需社会组织实施的项目,并先后给予法治宣传活动、人民调解服务等补助资金近3万元。在相关活动开展过程中,县局派专人进行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是管理扶持。 明确各相关职能科室加强与相关单位联系沟通,为其提供政策方面的扶持和优惠。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对其日常的管理和指导。特别是针对已建成的孵化中心,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积极发挥其培育和孵化功能,力求多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