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农民工工资纠纷同比大幅下降
今年春节期间,金湖县除个别历史遗留农民工工资纠纷外,新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仅3批120人150多万元,而2014年21批600余人1600多万元,2015年41批1000余人3400多万元。农民工工资纠纷与往年同期相比,批次、涉案人数和涉案金额均大幅下降。县行政中心、信访局、司法局等一反往年“热闹”景象,工作人员普遍反映今年有点“闲”。如此好年景,得益于平时扎实有效的工作。
一是科学的管理机制。 出台《金湖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文件,年初,住建、人社等部门对建设工地和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普查,对身份证件、工资卡号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加大开发单位、建设单位资金监管力度,建立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农民工工资缴纳保证金、退还均经社会公示,有关部门还加大考核奖惩力度,防范“为官乱为、为官不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科学的管理机制、完善的综合治理体系从源头上遏制农民工工资纠纷发生。
二是严密的防范机制。 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纠纷排查,通过深入建设工地、企业一线全覆盖排查和银行代发工资信息化排查,开展实时动态监管,一旦发现拖欠情况,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早在2015年11月,金湖县就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问题集中进行会办,防范可能发生的问题。
三是高效的应急机制。 开通调解、法律援助、仲裁、审执“绿色通道”,就地就近就快解决农民工工资争议,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对恶意欠薪和采取非法手段讨薪行为,打破常规,开展联合执法协作,实行信息互认共享,依法快速处置,避免“久拖不决”,防控“政府埋单”。年前,一服装企业欠薪贴出“破产”公告,老板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煽动农民工找政府,后来又要以高价羽绒被充抵工资,司法、人社、住建、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各司其职,同步受案、同步调查,一致行动、行动一致,当日立案调查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3日后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对老板采取强制措施,推动了纠纷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