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金坛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联合驻村检察官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15.04.2016  17:41

近日,金坛区检察院控申科干警联合“一村(社区)一检察官”驻村干警对金坛区涑渎村委一名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5年5月10日,汤某某驾驶小型汽车与被害人王某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王某受伤。交通事故发生后,汤某某驾车逃逸,王某受二级轻伤,汤某某承担事故全责。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金坛区检察院控申科得知王某离异独自抚养女儿,其父年迈八十,其母为尿毒症患者,王某事故受伤后暂未得到赔偿且无法正常工作,整个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该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联合驻村检察官做好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情绪疏导、安抚工作。

王某对金坛区检察院解其燃眉之急的救助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