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连带式通报”倒逼规范
16.07.2015 11:47
本文来源: 检察院
金坛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强奸案中,因在起诉书中将被告人的姓名写错一个字,办案人连带该院公诉科科长、分管院领导均被通报批评。该院检察长蔡和方说:“也许有人认为法律文书错一个字是小问题,可往往一字之差谬之千里,法律是严肃的,来不得半点马虎。因为此事被通报,警示办案人要做事细心、办案严谨,做领导的更不能当甩手掌柜。” 7月4日,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6月份30件审查逮捕案件、30件审查起诉案件的纸质卷宗进行评查,对发现的17处问题,这些案件的承办人连带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均被通报批评。通报还对卷宗的共性问题和重复性问题进行了详细列举,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提出了严格的监管意见。 通报发出的同时,案管科对存在问题的卷宗,逐案逐项予以记录并制作整改信息,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后,发送给承办人。承办干警们随即查询卷宗,补充、修改案件材料,逐一对照,再三检查,确保每份文书的格式、内容均符合规范要求。后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很快就形成书面回函送达案管科。 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除了对每月受理并已办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对规范司法行为还有一个高招——“清单式排查”。该院制订了《重点整治十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清单》和《办案流程规范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对照清单》两个清单,共梳理汇总了122项问题。各部门对照这两个清单,排查发现重点问题、普遍性问题、违纪问题等7类共236个问题。 对“清单式排查”出来的问题,蔡和方要求,问题必须见底,整改必须彻底,落实必须到底。对排查出来的一般性问题,做到即知即改,注重防范。对办案流程方面的问题,推行“模板化”办案,并对容易出现的错误和疏漏进行列举提示,使执法办案的要求更加直观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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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检察院
16.07.201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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