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检察官节前救助情暖被害人家属

02.02.2016  12:23

 

    “感谢检察官,春节前还惦记着我们……”被害人邓某华的老父亲接过检察官递上的5000元慰问金,双手颤抖,几度哽咽。回想正值壮年的儿子无辜被杀害,年近八旬的他不禁老泪纵横。

  2016年1月28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控申科、未检室干警冒着严寒,赶到“10?;5故意杀人案”被害人的家中,在春节前给被害人家属带去救助金和生活用品,以解被害人家庭的燃眉之急。

  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10月间,未成年人潘某某、曹某、谢某某多次商议到初中同学15岁的邓某某家中对其实施强奸。

  2015年10月5日晚,三名未成年男孩潘某某、曹某、谢某某意欲到初中同学15岁的邓某某家中对其实施强奸。因担心邓某某的父亲邓某华(殁年40岁)阻碍实施强奸行为,三人趁邓某华熟睡之际竟将邓某华杀害。

  邓某华遇害后,家庭顿时失去了顶梁柱,也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邓某华离异多年,家中上有三名老人需要赡养,下有未成年女儿需要抚养,犯罪嫌疑人家属未进行任何赔偿,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金坛区检察院及时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申请人申请到5000元救助金。考虑到天气恶劣、申请人年纪大,该院控申科、未检室干警亲自将5000元救助金送到被害人家属手中,并对其进行心理安抚、情绪疏导,让被害人家庭感受到浓浓的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