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扎实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05.05.2015  09:2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区域协作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当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现象,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根据省林业局、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泰州市林业局自今年3—4月于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利剑二号行动”)。
  行动部署开展以来,泰州各级林业部门以提高广大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为目标,以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市公安局、工商局研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制定下发了《泰州市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作出了详细部署与要求;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级林业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短信平台、电子屏幕、宣传展架、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向公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及其配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鸟类相关知识,并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同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以起到震慑犯罪、警示社会、教育群众的作用;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打击整治。各级林业部门积极与公安、工商部门加强协作、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6人次,其中民警32人次,执法车辆74台次,清查整治市场饭店等场所233处,清理取缔小摊点6处,清理屏蔽网上违法信息6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2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0多条,办理查处案件5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9人,收缴野生动物347余只、野生动物产品约5公斤,以蛙类、麻雀、雉鸡、鹌鹑、野鸭等为主。
  “利剑二号行动”的开展,有效遏制了当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势头,较好保护了全市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持了生态环境稳定与生物的多样性,为进一步推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与绿色泰州建设迈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