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不能随意放生 造成损害将承担法律责任

19.12.2016  10:40

 

一只猫头鹰被市民救起,兽医正在检查它的身体状况。 陈星宇摄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在2017年1月1日施行。我市保护野生动物的现状如何?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记者进行了采访。

 

今年放生野生动物数万只

 

上周,家住西来镇敦义村烟灯埭的周亚琴,在自家屋后的草垛边救助了一只猫头鹰。周亚琴发现猫头鹰的时候,天正下雨,放飞了几次,猫头鹰都只能飞半米高。她有些不放心,就将猫头鹰安置在自家的笼子里,准备了一些生猪肉给它吃,准备等天晴将它放生。但一连两天,猫头鹰都没有进食,也不飞。周亚琴辗转联系到市农委森检站,相关工作人员得知后,立刻赶往周亚琴家,将猫头鹰带回救助。经检查,猫头鹰身体无外伤。市农委兽医对猫头鹰进行喂食后将其放生。

 

今年,我市不断涌现救助野生动物的爱心市民,《靖江日报》就曾多次对民警、市民和森检执法人员、兽医联动救助野生动物的善举进行报道,报道内容包括《六万只野生黑斑蛙昨在靖被放生》《受伤喜鹊掉落街边 爱心市民合力救治》等。

 

据市农委森检站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共救助、放生各类野生动物数万只,其中青蛙6.5万只、火赤链等蛇350余条、野生鸟类10多只。虽然今年救助的野生动物量较多,但多数是执法人员在途经我市高速的外地车辆运输途中拦截查获的,违法者为外地人,靖江市民被查处的较少,且和往年相比呈减少趋势,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在逐年增强。

 

对待野生动物仍有不文明行为

 

今年,我市也出现过一些对待野生动物的违法、不文明行为。市公安部门在我市城北、城南、新桥、城中、江阴-靖江工业园区都查处了一批出售蛇和青蛙的商贩,对部分情节严重的进行了刑事处罚;在被救助的野生鸟类中,出现过被弹弓弹伤的情况;今年夏天,有市民在牧城生态园放生了一批火赤链蛇,让附近居民和常去散步的市民非常担心;还有市民随意放生产自南美洲热带地区的“黄金角蛙”。

 

市农委森检站告诉记者,有些市民有放生野生动物的习惯,但有的外来生物市民无法辨别,随意放生容易引起生态环境变化等问题。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了四种违法行为,包括不得提供违法交易的平台、不得违法放生等。新法实施后,将对放生行为有约束力。根据新法,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意味着,以后选择放生地点前,需要经过评估,适合放生才能放。

 

受野生动物侵扰致损有望得到赔偿

 

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提出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对待野生动物不得违反社会公德,重视对野生动物的人文道德关怀。但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被野生动物侵扰受损该怎么办?今年,靖城街道柏木村9组的刘先生就曾向本报反映大批白鹭侵扰农田,他不能伤害野生动物,但又怕影响收成。

 

市农委森检站介绍,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还规定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重视了野生动物所致损害的赔偿。一旦相关政策落地,市民在受到野生动物侵扰时,可以申请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