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社会重点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全覆盖

03.07.2017  18:21

  贵州省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规范建成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8114个,社区微型消防站1803个,建成率均达到100%;配备人员6.4万人,车辆396辆,器材38.5万件套,检查巡查单位220万家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9万次,消除火灾隐患5.9万处;成功处置初起火灾948起,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达2678人。

  强化顶层设计。加强请示汇报,抓好顶层设计,推动微型消防站建设。政府统筹推进。将微型消防站建设列入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省、市、县、镇四级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半年督导,年终考核,对建设工作滞后或运行不规范的,由政府统一实施督办。在省政府《关于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中,全省有5个市(州)政府因微型消防站建设不力被通报、督办。法规政策支撑。省政府年内制定出台《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同步建设微型消防站,并纳入后期物业管理;全省市级政府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全部出台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文件,为微型消防站建设提供了政策、经费保障,解决了微型消防站“推不动”的难题。统一建设标准。出台《贵州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分别明确大型城市综合体、城乡社区、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就人员配备、站房设置和灭火救援车辆、器材、装备配备进行明确,使其达到扑救本社区、本单位扑救初期火灾的基本要求。

  突出引领示范。以贵阳市花果园城市综合体为试点,打造全省微型消防站示范“精品”。落实经费投入。协调贵州宏立城集团一次性投入经费7000万元,购置大型水罐消防车2辆、普通消防车24辆、消防指挥车1辆,配备灭火防护服、抢险救援服、空气呼吸器等装备1748件(套)。强化人员保障。每年投入经费2200万元,以“定向招聘”的方式招收消防部队退伍干战234名作为微型消防站队员,建立消防大队1支、微型消防站23个,解决了退伍士兵就业难题,降低企业培训成本,更为微型消防站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现场示范推广。2015年12月4日,省政府在贵阳市花果园城市综合体召开全省微型消防站建设现场会,邀请全省各地政府领导和重点单位代表观摩学习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陈鸣明副省长出席会议,现场参观微型消防站演练,高度肯定成效,要求全省各大企业、城乡社区、重点单位全面推广建设。

  注重运行管理。出台《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联勤联动规定(试行)》,明确公安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工作职责。统一纳入指挥调度。健全微型消防站通讯录和信息发布渠道,将微型消防站全部纳入公安消防队灭火救援作战体系,并将“微型消防站配备POC终端”作为省政府201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一项重要内容,便于统一指挥调度。建立联勤联训机制。微型消防站新队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队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方可参加执勤值班;分类指导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明确公安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定期开展联合训练、演练;火灾扑救结束后,由公安消防队组织参与灾情处置的微型消防站共同参与战评,不断提高联合作战能力。规范运行日常工作。建立定期指导评价制度,指导微型消防站制定并落实日常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学习训练、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明确站长和队员工作职责,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消防宣传、火患排查等工作,处置初期火灾。目前,全省所有微型消防站制度全部上墙,人员经过统一培训,基本实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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