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可能停止露天体育比赛

16.01.2015  08:56

  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大气环境近来备受关注,如何减少雾霾天、提高空气质量等都是老百姓关心的话题。因此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这一条例时也非常慎重,力图在立法层面最大程度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因此,昨天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该条例的草案建议稿进行了第三次审议。相比之前的版本,此次建议稿又增加了新的内容。

  建议重污染天停止露天体育比赛

  记者注意到,此次审议的条例草案建议稿中,增加了重污染天的应急措施应包括“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的活动”。此外,还明确排污单位不会因缴纳排污费“一劳永逸”,不会因此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等法律责任。

  去年底,北京马拉松赛在雾霾中开跑,当时就引发一片争议。不过,根据此次审议的条例草案建议稿,在“预警和应急”章节中提到,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警级别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此次特地增加了“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的活动”。这意味着,一旦遭遇严重雾霾天,类似足球赛等比赛应该停止。这也就意味着,今后我们或许不用再为雾霾天是否进行马拉松长跑等问题而纠结了。

  影响环境的决策要听市民意见

  在信息公开方面,有不少委员和代表指出,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有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也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因此在修改稿中加入了对“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实时发布”的要求。同时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大气环境信息”。

  此外,在公众参与方面,修改稿增加了“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的,作出决策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实现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

  露天焚烧落叶可能要被罚款

  在草案修改过程中,有的代表提出应当进一步规范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明确要求。因此在修改稿中增加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密闭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要求。

  此外,还有代表提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也对空气质量有较大影响,此次条例草案建议稿增加了一项“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违者有可能被处最高2000元的罚款。

  而此前争议较大的居民楼内不得新建、扩建餐饮服务的规定,此次也加入了具体的处罚措施。修改稿要求:“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新建、扩建排放烟油的饮食项目的,由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并处以1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罚款。”记者黄敏

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