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四项措施扶持民族地区企业发展
31.05.2016 00:38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
重庆市四项措施扶持民族地区企业发展。一是重庆市民宗委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等多家单位制定了《重庆市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向民族地区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财政按优惠利差“2.88%”给予贴息,2013年至2015年,市财政共拨付贴息资金28796万元。二是市级财政设立了渝东南民族地区民族文化旅游业贷款贴息资金,对注册地在渝东南民族地区从事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等民族文化旅游业的企业,取得的民族文化旅游业生产经营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三是积极支持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新三板、重庆股权转让中心挂牌上市直接融资,并给予财政奖励,2015年兑现33户企业上市、挂牌财政奖励2865万元。四是建立了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机制,帮助部分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渡过续贷难关,截止目前,已帮助11户企业完成转贷手续,转贷金额7892万元。以上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符合条件的城市少数民族企业均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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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5.2016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