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十条措施降企业成本 落实涉企政策
14.02.2016 10:20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采购政策“发点球”,改革政策明导向。不少中小微企业产品质量好、价格低,但苦于品牌知名度不高,较难进入龙头企业配套体系。针对这一问题,《意见》提出,“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带动市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并按新增采购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为企业生产经营注入“强心剂”;部分民营企业存在股权结构单一,资产负债率较高,抗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对此,《意见》提出,推动资产管理公司入股重庆市民营企业,并且充分运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加快企业股权化改革进程。
税费政策减负担,保障政策出重拳。在重庆市民营企业中,房地产企业比例较大,受整体市场低迷影响,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为减轻房地产企业税费负担,重庆鼓励其兼并重组,继续发挥拉动作用,提出实施调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下调或取消一批涉企收费项目,调整兼并重组企业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对被兼并企业到期银行贷款给予展期等一揽子措施;为切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意见》明确了将实施对涉企收费进行清理并分类放开,规范民营企业招投标规定,对“三角债”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等措施,着力优化政府服务,合力营造规则健全、服务高效、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良好发展氛围。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4.02.201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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