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规范化建设

11.11.2015  21:00

  近年来,高邮市审计局不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提出了一些较好的合理化建议被市政府采纳,2014年出台了《高邮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高邮市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办法》。11月上旬,市政府针对该局提出的政府投资工程立项随意性大、项目资金不到等问题,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标志着该市201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正式启动,今后“拍脑袋”项目将成为历史。
  市政府规定,今后凡是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需列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本次计划编报工作涉及全市13个乡镇、3个园区及市各相关部门,是对全市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的一次摸底预排。2016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计划编报阶段,由各乡镇、园区、相关单位报送本地区和本系统的建设项目,市发改委对报送的项目进行收集、汇总、整理;第二阶段为项目筛选审核阶段,市政府将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前期申报的项目进行会审、逐一过堂,形成项目计划表初稿;第三阶段为项目最终确定阶段,乡镇、园区重点根据财力状况确定投资规模,市本级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确定投资计划,最终形成《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报市政府审定,并分别报送市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备案。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对市政府确定的全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后实施。(苏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