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致一死一伤 男子入狱还要赔巨款
30.10.2014 17:56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10月30日讯 随着开车的人越来越多,安全驾驶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本周,亭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大量饮酒造成一死一伤的交通肇事案件,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者许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2月28日晚上9点多,许某酒后驾车沿市区人民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宝龙城市广场门前8号路灯杆处路段时,撞上了正在路边行走的市民李某、胡某,导致李某当场死亡,胡某也受了伤。事故发生后,肇事者许某驾着车逃离现场,但很快就被警方抓获。经警方鉴定,当时许某体内的乙醇含量为17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的两倍以上(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毫克即为醉驾)。
经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六大队认定,许某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查明,案件审理期间,李某的近亲属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许某及其亲属与李某的近亲属自行达成了相关民事赔偿协议,赔偿款项合计人民币42.5万元,已经赔付17.5万元,并取得李某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许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瞿学林 记者 韩天阳
编辑: 王高峰、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30.10.2014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