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撞警察 自投罗网被判刑

10.02.2015  12:01

  醉酒驾驶发生追尾事故,竟然撞到在路口盘查往来车辆的民警。经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某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

  明知酒后不能开车,有些人偏偏心存侥幸。2014年12月13日晚上,蒋某某在南通市某饭店吃饭期间,喝了朋友从家里带过来的米酒大概有八两,饭后抱着应该没事的侥幸心理,竟然自己开车回家,到查报站的时候,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事发当时民警许某在路口盘查往来车辆,事故致使前车受撞后冲向民警许某,幸好其反应及时,虽被车辆撞倒在地,但未造成伤害。后民警许某发现蒋某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遂通知交警三大队,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处理。对蒋某某抽取血样后,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0.4mg/100ml血液,系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