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男子实习期内被记满分销证

22.11.2014  18:26

  中国江苏网11月22日讯 刚拿到驾驶证半年不到,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被扣了12分,驾照也被注销了。这件事,听起来很拗口,因为有不少驾驶人还不知道有这样的重罚条款呢。其实想要三两句话把它说清楚,也挺麻烦的。

  事情是这样的:

  为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有效保障广大市民平安出行,交警支队海州二大队针对近期事故多发的趋势,开展了系列整治活动。

  交警海州二大队民警介绍,近段时间,他们大队采取定点查纠、流动管控、错时整治、统一行动、交叉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三超一疲劳”、摩托车、酒后驾驶等专项整治行动。

  自10月份整治以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39余起,其中,查处超速行驶1304起,无证驾驶74起,货车超载29起,酒后驾驶26起,毒驾1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212起,违法记分569起。

  上面说的这件事,就发生在一周前的一个晚上。当晚,二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查酒驾统一行动。

  当晚9时许,在朝阳中路新华书店检查点,民警发现一辆行踪可疑的轿车沿朝阳中路由西向东行驶,就在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时,对方却突然加速,欲强行闯关。此时,该路口东西方向正好是红灯,而对方不顾危险,快速前行,直至追尾了前方一辆正在等红灯的轿车才不得不停下来。为防止驾车男子做出更过激的行为,几位民警迅速冲上前去,将人和车控制住。

  经查,驾车男子为酒后驾车。根据相关法律条例,饮酒后驾驶非运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未构成犯罪的,扣除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但是,民警经进一步检查发现,驾车男子尚在实习期内。

  根据2013年元旦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应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由于驾车男子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目前,交警部门依法注销其驾驶证,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备。

  好不容易考个驾照,就这样被注销了。交警希望广大驾驶人和正在考驾驶证的学员引以为戒。

  驾照实习期的规定:

  在2013年实行的公安部123号令中,为实习期内的驾驶人添加了一些限制因素:

  一、2013年后,不止C、B照有驾照实习期,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同样有着驾照实习期。

  二、处在实习期内的司机,驾驶车辆上高速时,同车必须有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人。

  三、实习期(12个月内)被记满12分,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照。

  四、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五、第六十九条还规定了: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1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不管你是不是处于实习期的驾驶人,也不管你是否明了每一条法律法规条文,你都得记住最简单也是最重要的一句话:安全文明行车。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