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逞能骑摩托不料追尾撞警车 阜宁检方公诉获刑

25.09.2015  10:46

  自认为酒量大,酒后逞能驾驶摩托车,结果与一辆警车发生追尾。近日,经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魏克茂拘役一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1月6日21时许,魏克茂酒后驾驶一辆摩托车行驶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阜宁县公安局东沟派出所民警驾驶的警车发生追尾碰撞事故,致使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魏克茂因酒后驾车,被警车上的民警当场抓获。后经检验,魏克茂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0mg/100ml。案发后,魏克茂与东沟派出所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鉴于魏克茂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且与对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法院对其作出上述从轻判决。

  (许艾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