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酒后执法等 南京江宁一城管中队长遭举报

10.11.2014  11:01

  酒后执法、违反程序罚款、逼他人为其单位车辆修理埋单……江宁区高新园区城管中队中队长刘平涉嫌违规执法,近日遭人实名举报。记者调查后,江宁区城管局纪检部门介入。

  执法现场,城管队长满嘴酒气

  南京基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江宁区高新园区有一工地。该工地项目经理李龙富告诉记者,上月9日晚8点多钟,工地往外运送渣土时,因没有江宁区高新园区城管中队签发的渣土车“准运证”,被该中队孟伟等人拦下。孟伟当场给中队长刘平打电话,声称有人阻扰执法。

  接到电话后,刘平带人赶到现场。

  “刘平讲话时酒味很浓,感觉喝了不少。”李龙富说,刘平赶到现场后,担心“暴力抗法”,立即又用手机向外拨打电话,要求对方带着“家伙”赶过来“摆平”事情。但他跟谁通话,李龙富不清楚。见此,李龙富摁下手机录音键,录下刘平讲话内容。

  “结果,双方并未冲突。”李龙富说,但刘平酒后执法不应该。

  “当晚我确实喝酒了。因为不在工作时间,肯定喝了不少。讲话方面是有点不妥,但也是为了把场子震住。”刘平事后对记者说。

  对此,市城管局执法监察处处长吴斌表示,市城管部门早就三令五申,所有执法队员一律不准酒后执法。刘平当晚喝酒了,不该出现在执法现场。

  先把钱收了,再补处罚材料

  “除了酒后执法,刘平还违规罚款。”在江宁从事渣土运输业务的王龙说,今年9月初,他与南京银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承揽该公司位于江宁高新园区内项目地块的“渣土回填”业务。但前期,王龙并未取得“渣土回填”相关合法手续。

  9月底,王龙违规从事“渣土回填”的事被江宁区高新园区综管办渣土中队巡查发现并“叫停”。被批评教育之后,为了能使自己的“渣土回填”业务尽快合法化,王龙开始补办合法手续。

  记者了解到,江宁区高新园区综管办下辖两个中队:一个是高新园区综管办渣土中队,另一个是区城管局下派的高新园区城管执法中队。两个中队各有分工,但在高新园区从事“渣土回填”业务,必须有高新园区城管执法中队队长刘平签字同意。

  “所有手续都完善,都具备施工条件,但刘平就是不签字。”王龙说。

  “不签字的原因,是他不愿接受对其前期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刘平说。

  为逼王龙接受处罚,高新园区城管执法中队开来一辆行政执法车,堵在工地门口,一堵就是3天。这一堵,南京银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施工负责人“慌了神”,因为行政执法车不仅堵住了渣土车,也导致工地内其他施工车辆无法正常进出。该施工负责人赶紧出面,动员王龙交罚款。

  “经讨价还价,罚款由最初的10万元,减少到3万元。”王龙说,10月19日,他和另外2人一起,带着3万元现金来到刘平办公室。当时,办公室里只刘平一人。收下3万元现金后,刘平让王龙现场写了一张字条,表明是他“自愿”缴纳。事后,刘平让王龙在补办的处罚材料上签字。

  刘平对王龙采取的行政处罚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这是违法行为。”市城管局执法监察处处长吴斌说,作为执法人员,在办公室一个人接触当事人,这是不允许的,必须要有两人以上一起,才能执法。另外,正式的处罚决定书没出来之前,是不能收缴罚款的。

  对此,刘平的解释是“人性化”执法。因为钱已带来了,就收了吧,何况王龙还写了个“自愿”的条子。

  执法车辆被砸,让他人埋单

  “缴了3万元罚款不久,我又为高新园区城管执法中队支付了一笔修车费。”王龙说,上月4日晚,江宁区高新园区城管执法中队的一辆执法车,停在南京银广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工地门口时,车窗玻璃被人砸了。车窗被砸时,无执法人员在场。由于工地门口没有监控探头,究竟是谁砸,一时无法查证。但刘平认为,他的执法车是在这家工地门口被砸的,报警后一时找不到砸车人,开发商应该给个说法。

  “他认为,车在我们工地门口被砸,我们是最大嫌疑。”南京银广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建项目经理刘彤说,为了工地上的“渣土回填”不再受“干扰”,只好让从事“渣土回填”的王龙个人,再向修理厂支付5800元修车费。

  但刘平的解释是,报警后,虽然警方还没查实是谁干的,但南京银广房地产开发公司已“承认”,砸车事件与他们公司有关。

  对此,市城管局执法监察处处长吴斌认为,作为一名执法者,在没弄清事实、公安机关没有明确嫌疑人的前提下就直接让他人“埋单”,这样的做法太“霸道”。(殷学兵)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