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 做好家门口的公共服务
22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正式出台。该标准的制定在全国尚无先例,是省委省政府的一个创新举措。
省发改委主任朱晓明说,通过这一标准的发布、实施,让老百姓清楚地知道自己身边有哪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功能,让各级政府明确基层的基本公共服务配什么、谁来配、在哪配,真正实现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提高普惠性,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该标准主要包括6个部分,提出在农村以乡镇、建制村、自然村为空间配置单元,在城市以街道、社区、居民小区为空间配置单元,分别明确了服务类别、服务项目、功能配置、配置主体和牵头负责单位。乡镇单元,主要提出10个服务类别,细化出32个具体服务项目;街道单元,细化出24个具体服务项目;建制村单元,提出10个服务类别,细化出22个具体服务项目;城市社区单元,提出7个服务类别,细化出15个具体服务项目;自然村单元,提出5个服务类别,细化出6个具体服务项目;居住小区单元,提出5个服务类别,细化出10个具体服务项目。省发改委副主任汤明海说,对每个功能单元的具体服务项目,均明确功能配置标准和责任单位,在近年来国家及我省相关领域文件规范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功能配置要求,对每个服务项目都明确了落实单位。
对人们普遍关心的养老服务,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说,根据《标准》,每个乡镇设置1个以农村敬老院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街道设置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重点提供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服务;每个建制村、每个社区设置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居住小区根据需要设置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再拿快递点来说,《标准》提出要在建制村和城市社区设立快递点,提供快递代收、代寄、代存等服务。
3月,徐州市云龙区蝶梦社区已率先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配置试点。该社区党支部书记黄元说,曾自查发现微型消防站有缺失,赶紧补上配置,“我们又把社区服务中心扩建到1400平方米,内设文体活动中心、残疾人之家等,向居民免费开放。同时,引入专业化机构运营20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助餐服务等。”
苏州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是由3个村合并而成的建制村,党委副书记吴智文告诉记者:“《标准》针对建制村有10类22项配置标准,每一项都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所面临和亟须完善的。例如,《标准》要求有条件的建制村设置1个爱心超市,向孤寡老人、单亲家庭等弱势群体以及其他生活困难群体提供无偿捐助的生活用品和商品。我们排查发现,爱心超市这块做得还不细,可以把帮困资金盘活用起来。还要建3个快递点,这样外来人口和村民走1公里以内就能寄、收快递。”
该《标准》制定的核心可以归纳为六个关键词。一是“基层”。《标准》将关注点放在群众家门口的公共服务上,让资源跟着需求走、服务跟着居民走,为老百姓提供家门口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公共服务项目。二是“基本”。按照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明确提出政府能够、应该、必须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功能配置时,做到既尽力而为,该兜底的坚决兜住,又量力而行,综合考虑各地的发展水平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做到可操作、可持续,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三是“功能”。《标准》明确的是在基层必须配置的服务功能,不提硬件指标要求,防止因新建扩建场所增加基层负担。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引导服务方式类似的各类平台和机构集中设置,提高基层资源配置效率,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四是“标准”。我省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区域差异较大。目前提出的是全省统一的功能配置要求,是基本要求、“规定动作”,苏南、苏中、苏北都要达到。各地落实过程中可根据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充实完善,增加一些“自选动作”,为本地居民提供更多服务、更好地满足其日益提高的公共服务需求。五是“时间”。《标准》明确的任务不是要求各地一两年内就完成,而是通过整个“十三五”时期的努力,到2020年达到功能配置的要求。六是“试行”。从明年起,由发改委牵头,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根据实施的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不断完善服务领域、功能配置要求。
(来源: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