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出台2015年度市级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统一方案

13.03.2015  00:34

      为更有效地开展市级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常州市审计局紧密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按照其中的具体化要求,3月6日召开集中进点会,印发了2015年度市级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统一方案。方案区分四大部分对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和评价的主要内容、关注事项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明确。
      今年的统一方案,注重贯彻落实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新要求,针对今年12个部门的16位党政主要领导任职时间长等特点,有重点的延伸拓展了审计内容:一是将各相关部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执行进度及实际效果情况,涉及民生改善、环境保护、防范化解风险情况、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等作为审计的重中之重;二是将各相关部门新增重大物资采购的计划和论证、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核实与被审计领导人员有关的信访和举报等问题进行重点关注;三是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同时,紧密结合专项审计、绩效审计和其他审计调查,争取多角度、较全面地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规范管理以及促进发展等情况。
      通过制定统一的工作方案,通过集中部署、统一安排,集中进点已由近三年的有益探索上升为一种制度安排,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常态”,在提升行政效能的同时,也提升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刘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