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坚决贯彻国务院部署要求 彻底整治“地条钢”违法生产

13.12.2016  17:20

  连日来,全省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治“地条钢”违法生产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地条钢”整治中的问题教训,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并严肃问责。目前,全省所有“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全部取缔完毕。


  7月29日新沂华达钢铁公司违法生产“地条钢”被曝光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强、省长石泰峰当天作出批示部署开展严厉整治,严肃追责,彻底取缔“地条钢”违法生产。8月底前,全省取缔22家“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5家销售公司。11月24日国务院调查组来江苏实地调研后,省委、省政府立即在全省开展“地条钢”违法生产再排查、再整治。11月27日国务院调查组反馈意见后,省委书记李强、省长石泰峰当天作出批示,要求坚决落实调查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全面开展大排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现象,并严肃问责。12月6日、10日,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部署,要求以“地条钢”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清理违法产能,优化调整全省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坚决将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自11月24日至12月10日,我省先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部署整治,成立5个调查组深入各地开展“地条钢”专项调查。


  目前,全省在今年8月底前取缔“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22家、5家销售公司的基础上,11月24日后再次排查取缔了“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41家。至此,全省所有“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全部按彻底断电断水、彻底捣毁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没收生产原材料、彻底没收产品“五个彻底”要求整治到位。


  省和有关设区市已经启动违法生产“地条钢”专项问责工作。12月3日,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制定“地条钢”违法生产问责工作方案,并立即向13个设区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迅速对“地条钢”生产问题开展问责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开展问责工作,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我省已经启动违法生产“地条钢”专项问责工作,有关市县也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基层领导干部开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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