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部署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23.12.2014  16:09

      进入寒冬季节,为确保生活无着人员顺利过冬,日前,江苏省民政厅向各市民政局发出《关于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从通知下发日起至2015年3月底,专项行动期间实行每周报告制度。

        《通知》强调,各地要迅速行动、全面部署,时刻注意天气变化和灾害预警,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救助保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帮助他们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安全过冬。 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主动救助。将救助管理工作的关口前移,开展巡回救助、开放救助、应急救助等救助服务,不断健全完善主动救助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临时遇困人员的实际困难。二是进一步畅通信息报告渠道。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充分调动城市管理人员、治安巡逻人员、环卫工人、司机、社区工作者等的积极性,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加强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引导公众参与救助管理工作。三是不断提高快速响应能力。深入排查薄弱环节,跟踪监测重点区域,在发现或接到求助线索后,确保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有效救助。四是实施分类帮扶救助。根据救助对象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救助措施,提供柔性化的救助服务,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实际效果。

      《通知》要求,将救助范围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逐步达到城乡一体化的救助管理格局。按照寒冬以及特殊灾害季节救助管理应急预案,建立联动救助应急队伍,以车站码头、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逐步向农村拓展,加大巡查的频率和覆盖面,重点做好夜间巡视救助,防止救助工作不到位造成生活无着人员冻(饿)死现象的发生。救助对象向临时遇困流动人口覆盖。发挥救助管理机构在流动人口临时救助中的受理平台和服务载体作用,逐步实现遇到特殊困难流动人口求助有门、及时受理、应救尽救的工作目标。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到救助工作中。救助方式向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转变。针对救助对象的客观现状和不同需求,提供更为人性化、专业化的救助服务。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试点地区逐步建立 “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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