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省共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国唯一,江苏如何先行先试
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15日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以往,生态环境部仅就单个项目推出部省共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的部省共建,在全国还是首次。
试点为何选中江苏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大力支持江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抓好协议落实,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全力打造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江苏样本,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应用的经验。
试点为何选中江苏?“因为江苏有认识、有需求、有基础。”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英剑波说,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国生态环境大会确定的重要任务。去年10月,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向生态环境部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提出部省共建试点省的建议,得到部省主要领导充分认可,并将推进共建试点省列入年度重点任务。
“在多年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体系和能力是解决污染问题、打赢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方面。”省生态环境厅综合业务处处长张雷说,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在环境治理方面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是个长期攻坚的过程,“我们既认识到当前面临的问题,也有解决问题的充分思想准备”。
近年来,我省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独特的解决污染问题的经验,为试点打下良好基础,如“1+3+7”体系、服务高质量十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环境标准能力建设三年规划等。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根据协议,生态环境部与我省按照先行先试、共建共享、合作创新原则,建立部省合作机制,目标是经过三到五年努力,我省补短板、调结构、优环境取得积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环境监管、法治、经济政策、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全国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的示范区、突出环境问题系统治理的标杆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的引领区,为全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合作内容包括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政策体系、法治体系、社会行动体系、管理制度改革、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六个方面。
推进部省共建后,全省生态环境将有哪些变化?协议定下目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优良天数比率、国考断面优Ⅲ比例均达75%以上,长江、太湖、沿海等重要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健康;基本建立系统完善、国内领先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园区内工业类项目超低排放,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全面完成……
“无废城市”这一新概念出现在协议中。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规划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孙兆海介绍,“无废城市”是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协议提出支持江苏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高位推进高效解决环境问题
本次共建试点成立高规格的部省合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生态环境部部长、江苏省省长共同担任。高位推进下,生态环境部将与我省合作建立区域应对、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环评会商、信息沟通等机制,指导重大产业转型、布局调整。生态环境部还将支持和指导连云港及其他沿海城市开展“湾(滩)长制”试点工作;支持“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共同建设泰州卫星生态环境应用示范基地,实现长江流域江苏段应用全覆盖;支持徐州贾汪区等建设国家级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区等。
协议还明确,建立部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在江苏或北京召开一次会议,确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协调重大合作事项,评估合作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建立例会制度,把江苏需要生态环境部支持的工作诉求反映上去,形成一套规则和程序。”张雷说,我省准备围绕六方面29项内容制定方案,6月召开工作推进会,形成相关工作机制。“像连云港盛虹炼化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了很长时间,有了这种会商机制后,就可在联席会议期间把相关问题集中提出来解决,提高效率。”本报记者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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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