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实施工业强基工程 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23.12.2014  14:49

  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在相关司局的大力支持下,规划司认真履行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规划与投资管理职能,加强制造强国顶层设计,深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强基工程,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2014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
  开展“十三五”重大课题研究,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领域“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经国务院同意,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协调推进转型升级行动计划6项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委研究制定云计算发展指导性文件。
  (二)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制度
  参与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工作。研究制定我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项目审查部内暂行工作办法》,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工业和通信业领域政府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相关项目核准的程序和要求。核准企业干线传输网、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等项目。做好社会资本参与信息基础设施领域示范项目的统筹工作。
  (三)深入实施工业强基工程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基的指导意见》,委托中国工程院开展工业强基战略研究。二是组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围绕“应用牵引、平台支撑、重点突破”3个关键环节,探索第三方竞争性评审、招投标等方式,对重点方向予以支持,开展关键产品、技术和工艺示范应用,正式启动中国工业强基信息网。三是参照技改项目监督管理的要求,对部分强基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四)扎实推进技术改造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全国技术改造工作会议,总结技术改造项目5年实施情况,编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巡礼》。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快出台实施意见。配合财政部提出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试点建议,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三是引导企业加快关键品种开发及绿色制造、医药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制造企业信息化集成应用、重点领域先进制造装备技术进步、电子信息产业提升。四是探索创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管理模式,提出2015~2016年工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开展重点项目库建设。
  (五)积极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一是组织编制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相关规划,引导三地产业合理定位。二是做好第五批基地授牌及第六批基地评审和年度复核,召开年度示范基地工作会议,深入研究推进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三是召开部新疆工作会议,支持福建省发展,参与制定“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等的指导文件。四是与浙江、广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对口支援赣州市章贡区工作。五是联合4部委出台《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1017扶贫日活动,召开燕山—太行山片区部际协调会,做好定点和片区扶贫工作。
  (六)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监督管理
  一是深入开展投资监测分析,加强储备政策研究,定期编印《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简报,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系统。二是做好部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论证、审批、计划下达和竣工验收工作。召开项目协调会,启动项目管理系统,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检查。三是编制2014~2016年直属单位建设规划,组织部属高校“十三五”投资重点研究。四是编制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修订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工业领域招标专家库。五是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家信息安全管控、无线电监测、专用通信等保障能力。
  (七)推动利用外资和企业“走出去”工作
  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推动完善外商投资管理方式,提出外资并购项目的行业审查意见。结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工作,研究提出工业和通信业领域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的意见。二是加强部际合作,为行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参与研究制定“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策”、“一带一路”、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政策和规划。结合化解重点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组织重点行业“走出去”摸底调查,建立基础信息库。
  2015年工作思路
  加快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积极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全面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推进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深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与部省合作,积极推进企业走出去。
  (一)全面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建立“十三五”规划体系,全面启动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领域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制造业由大变强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研究推进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
  (二)稳步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加强工业强基战略研究,编制工业强基专项规划,制定引导目录,协调完善政策体系。深入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推进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的突破,促进首次应用和跨领域推广应用,健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评价监管机制。
  (三)持之以恒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加强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监测分析,研究完善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围绕制造强国建设的发展重点,创新引导企业技术改造的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四)积极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组织开展第七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研究推进示范基地创建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对示范基地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部省合作,推进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贯彻实施“一带一路”、长江黄金水道等战略。深入做好援疆、援藏、援青、援赣和扶贫工作。
  (五)加强部属单位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启动编制“十三五”部属高校投资建设规划,修订部属高校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属单位项目审批、计划下达和竣工验收,规范调整程序,严格执行验收计划。加强重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做好工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研究开展工业领域电子招标投标试点。
  (六)推进外资外经和对外合作。继续加强部际合作。开展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监测分析,做好重大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及外资并购项目的跟踪协调,推进境内外国际合作产业园区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走出去”。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司长 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