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对部分城市开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
4月18日-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鹏、刘永忠,分别带队赴南京和苏州、扬州和盐城等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简称“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依法监督、讲求实效的原则,检查各地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促进消费环境改善、消费结构调整,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元慧,副局长孙连才、吴永才分别陪同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4市人民政府,以及工商、住建、交通等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专题汇报,检查了市级12315指挥中心、盐城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峰分局(消协分会)等单位,苏宁易购、苏州家乐福体育中心店等行业协会、商贸企业12315联络站(消费维权监督站),实地了解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的具体工作、存在困难以及意见建议。
赵鹏充分肯定南京、苏州两市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的成效,高度评价南京市在消费新领域维权的成功探索、苏州市在放心消费创建领域及消保委组建方面为全省全国提供的经验。他就下一步推动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提出要求:一是把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放在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大格局中谋划、思考和设计;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企业自律、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机制;三是深化拓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扩大12315“五进”覆盖面,夯实消费环境基础;四是进一步强化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确保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消费维权工作在基层得到强化;五是继续探索解决新兴消费领域、消费新常态下消费维权新的热点、难点问题。
刘永忠充分肯定了扬州、盐城两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所取得的成绩,做到了宣传教育全履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特别是工商部门发挥了消费维权主力军的作用。他就下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明确指出: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大格局。细化各级政府领导、企业主体、相关部门、有关组织的责任,解决担当与合力的问题,通过理清责任边界,避免形成工作疏漏。二要有效应对新型消费方式和领域,从法律上、工作措施上提出针对性、务实性的对策,有效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三要更好地发挥各级消协组织尤其是基层消协组织的作用,在法律法规上强化消协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消协组织和群众贴近、知晓率高的优势。四要针对法律法规的原则性与滞后性特点,在实践中积极创新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