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 坚守法治精神忠实履行职责

05.03.2015  11:03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 坚守法治精神忠实履行职责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广泛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邹碧华同志活动热潮,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

  通知指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从事司法工作26年间,始终坚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积极投身人民司法事业,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乃至生命。他的事迹经各大新闻媒体报道后,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就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

  通知要求,要学习邹碧华同志信念坚定、忠诚使命的政治品格,争做忠诚党的事业的时代楷模。要把对党忠诚融入血液、渗入骨髓,筑牢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基础;要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牢牢把握党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通知强调,要学习邹碧华同志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公仆情怀,争做为民司法的时代楷模。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要坚持把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尺,不断满足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要大力发扬奉献精神,为社会传递温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觉到法律的温度和人民检察官的温情。

  通知要求,要学习邹碧华同志尊崇法律、坚守法治的职业精神,争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时代楷模。要心怀崇高职业理想,以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为己任,真正做到尊法学法用法守法;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对司法的尊重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通知强调,要学习邹碧华同志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的职业品格,争做守望正义的时代楷模。要时刻牢记肩负的历史使命,忠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充分感觉到公平正义永远都在身边。

  通知要求,要学习邹碧华同志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争做廉洁奉公、秉公用权的时代楷模。要时刻铭记司法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正文明执法;要坚守检察职业良知,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以自身过硬素质引领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记者 郭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