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三明确”规范媒体公益普法
15.07.2016 01:3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邳州市司法局联合市宣传部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意见》,建立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进一步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
《意见》从三个方面明确媒体普法任务:一是明确传播媒介。明确全市在频道、版面、时间、位置、地段等方面保障公益普法宣传任务。传播媒介主要包括新闻媒介、互联网站、新媒体、户外广告媒介等。另外根据邳州特点,交通工具、车载电视、楼宇电视、影剧院等也被列为重点发布载体。二是明确宣传重点。各类媒体要将公益普法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宣传规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法治新区的大局,服务社会和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建设法治邳州的决策部署,宣传法治实践,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三是明确发布标准。确定媒体发布普法公益项目应当遵循的数量和标准,如《邳州日报》每月刊登普法公益广告1次以上;电视台主要频率和电视台各频道均安排时段播出法治类公益广告,每月播出2次以上;市级法治类网站要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法治宣传专栏;城区公交车、出租车LED,全年投放普法公益广告占公益广告总量的10%以上;设置在主要公共场所(主要商业街、公园、广场、车站、景观路段、影院等)的广告媒介发布的普法公益广告数量占公益广告总量的10%以上。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5.07.2016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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