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扩围落实到位

10.11.2015  14:02
            邳州国税局为进一步发挥小微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将现行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提高到30万元,执行时间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该市小微企业已享受所得税优惠430万元,惠及小微企业1180户;享受增值税优惠260万元,惠及小微企业1300万户。据了解,企业所得税是年度性税种,分季度执行税收优惠,优惠政策“扩围”后,邳州市不少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在第四季度享受减免新政策。
  为确保优惠政策惠及每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邳州国税局此前已经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纳税服务热线、微博、微信、税企QQ群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新政策的了解,并进行电话抽查宣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