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邮政管理局建局以来首次出台法制工作要点

21.05.2015  13:07

  为呼应扬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以及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4月30日,扬州市邮政管理局印发了《2015年全市邮政法制工作要点》。据悉,这是该局建局以来首次专门就法制工作下发要点。
  《要点》根据邮政法制工作实际,明确了6个大项的具体任务。
  一是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做好邮政普遍服务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规范审批流程,对申请、受理、审批和送达公告等进行明确,防止行政审批工作中的不当行为。坚持“放、管”结合原则,常态化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推行依法决策。按照扬州市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适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三是创新执法检查机制。落实《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及时曝光、通报典型违法案例,提高违法成本,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加强与公安、国安、食药监、文广新等部门的合作,大力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全面推行“安静生产日”、重大涉企处罚案件备案等制度。
  四是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按照《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有关要求,建立“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等制度,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加强文书质量管理。按照执法文书的要求和查明的案件事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有关内容,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执法文书实行统一编号、一案一制作,禁止铅笔书写的资料入卷,以保证案卷材料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六是加强法制信息报送。围绕邮政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积极更新法制动态,每月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报送法制信息不少于2篇。
  另外,扬州市邮政管理局还将6个大项分解成20余小项,并确定了责任处室,确保工作落实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