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邀请代表委员视察社区矫正工作

23.10.2015  11:19

  社区矫正如何开展?检察机关如何监督?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非监禁刑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环节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具体而言,“各执法环节”是指“调查评估、判执交接、纳管宣告、监督管理、教育奖惩、解除终止等各重要环节。”而其中的“纳管宣告”在整个社区矫正程序中,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 

  邗江区检察院近日邀请该辖区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扬州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的社区矫正工作。代表委员们现场观摩了社区矫正宣告活动,亲身感受了检察机关社区矫正监督职能。 

  社区矫正入矫宣告结束后,代表、委员对于宣告过程进行高度评价。“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和监禁刑相比,外在的强制性和威慑性明显不足,往往让社区矫正人员忘记了自己罪犯的身份。入矫宣告仪式严肃、程序严谨,从形式上体现了对法律的敬畏,让参与宣告的每一个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给社区矫正人员以心灵上的震慑。”一位代表如是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