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审计局四措并举促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扬州邗江区审计局充分发挥监督服务职能,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整改。截至目前,在提出应整改的46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39个;促进党委、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和完善了《关于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市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设施意见》、《关于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实施方案》、《财政资金安排及拨付流程实施细则》等11项规范性文件,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重大问题专报促改。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该局以《审计要情》的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予以汇报,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同时,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约谈相关部门“一把手”,听取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整改方案,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提请人大视察督改。以汇报“同级审”工作报告为契机,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成立3个视察组,深入14家被审计单位督查审计整改情况。同时,认真落实区人大《关于邗江区本级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促进区财政局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债务预警机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是部门联动跟踪落实。提请区政府出台《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办法》,明确审计部门在出具审计报告和下达审计决定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其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监督;监察部门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切入点,加大廉政建设力度;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对审计部门移交的违纪和犯罪案件线索,及时依法依纪办理;组织部门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四是转变职能同步帮改。把提升审计人员质量意识、效益意识和服务意识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要求审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汇总,紧密结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被审计单位实际,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并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及时整改,使得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在项目实施阶段就得到了有效整改。(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