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举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签约仪式
17.05.2016 00:48
本文来源: 司法厅
5月13日上午,扬州市邗江区社区矫正社会化服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举行,潘长江副局长代表区司法局与扬州市珍艾社会工作事务所签订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及社区服务等项目服务协议。
经区司法局研究,确定杨寿、甘泉、槐泗为试点初期购买项目服务对象,明确了购买服务的内容、期限、项目实施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双方权力与义务、违约责任等,确保购买服务工作的可操作性。
邗江区司法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一方面是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的大胆尝试,利用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也促进了社会组织深入基层实际工作,对社会组织的发展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7.05.2016 00:48
故
事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